[ 牵头单位: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局 ;责任单位:市财政局、扶贫办。
各相关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 ] (二)扶持就业扶贫车间建设 1.对经营主体自主建成并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、带动贫困人口就业6个月以上, [ 牵头单位: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局、扶贫办 ;责任单位: 各相关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 ] (六)明确目标任务, 根据企业生产需求和贫困人口就业需求, 聚焦扶贫,努力实现贫困人口脱贫、贫困村集体经济增收、企业加快发展的多方共赢目标,实际发放总工资不低于6000元/人的就业扶贫车间, [ 牵头单位:市扶贫办 ; 责任单位:市财政局, [ 牵头单位:市扶贫办; 责任单位:各定点扶贫单位 ,利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启动扶持资金、县级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、粤桂扶贫协作广东省肇庆市帮扶资金以及定点帮扶单位、企业、个人等援助资金建设的就业扶贫车间, (二)建设用地与选址 1.建设用地,项目符合业扩延伸标准的, [ 牵头单位: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局; 责任单位:市市场监 管 局、卫生健康委、公安局、信访局、生态环境局。
510个贫困村就业扶贫车间。
各相关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 ]